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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名:多培育善精耕细作并拥有专业化团队的社会组织发布时间: 2019-04-03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的社会组织总量从10万多家发展到现在81万多家。随着慈善法颁布实施,社会组织中慈善组织也出现了蓬勃发展的势头。从经济、政治到文化、社会,各方面互动共促形成这个发展大势,推动了慈善组织的兴起和发展。那么,在这个发展大势中隐藏着怎样的规律,面临着怎样的问题,应如何解决呢?


为弄清这些问题,《中国社会报》记者近日采访了CIDEG学术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长王名。


“清华CIDEG”特将采访实录转载如下,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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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事物的发展都有其趋势和规律,您认为慈善组织的发展又有怎么样的趋势呢?


王名:在社会组织的发展过程中有一些非常重要的背景推动着社会组织和慈善事业的发展,包括政府的改革、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整个社会的转型和公益力量的参与。


在这个过程中,慈善组织可以说是异军突起,成为了历史的“火车头”,特别是慈善法颁布以后。虽然慈善组织是社会组织中间的一小部分,但是在一定意义上慈善组织代表了社会组织的发展方向、趋势,形成了十大发展趋势。其中包括:主流化的趋势、公益化的趋势、法治化的趋势、透明化的趋势、合作化的趋势、自律化的趋势、共治化的趋势、共生化的趋势、跨界化的趋势、体系化的趋势。这十大趋势反映了从社会组织到慈善组织,整个领域的巨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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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在这个过程中也有一些非常值得关注的小趋势。所谓小趋势是指影响每个慈善组织发展的具体的比较微观的趋势。就如查理·芒格所说:“宏观是我们必须接受的,微观才是我们能有所作为的。”


在慈善组织、社会组织自身发展的若干趋势中,政社合作是形成慈善组织向前发展的重要过程。在过去十年间,政社合作呈现蓬勃发展的势头。很多社会组织,特别是慈善组织积极投入到政社合作特别是购买服务中,体现出主流化的趋势。


在这个趋势中,慈善组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或许就是影响慈善组织发展的小趋势。为了研究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概念叫能力专有性,在我们长期跟踪的社会组织和慈善组织,尤其是关注近年来蓬勃发展的政社合作,注意到这一概念所具有的普遍适用性。


记者:能力专有性的说法很新颖,您对其有怎样的定义,在实际应用中有怎样的发现?


王名:这个概念本身是来自制度经济学的范畴。它是用于研究制度演化,特别是组织演化过程中核心竞争力的范畴,最早的概念是资产专有性,后来用于研究劳动力的核心竞争力,被称为技能专有性。


这个概念用于社会组织的研究是很有意义的,我们使用这一概念来分析社会组织在和政府合作,特别是慈善组织在和政府合作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内生的合作机制。


我把它定义为社会组织在与政府合作中表现出的一种综合性的组织能力,具体表现为一个组织与政府合作,在某一特定领域深耕细作,长期运营,出色表现,其所拥有的专业化的员工、志愿者队伍,以及长期的经验、社会资本的累计所形成的与包括政府在内的各个合作伙伴之间稳定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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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给了它一个四维的视角,一是领域方面,表现为在特定领域的深耕细作;二是在团队方面,有专业的员工、专业的团队、专业的志愿者;三是跟政府之间,有非常紧密的稳定的合作关系;四是表现出相关的属性,在这个过程中形成的非营利性、非竞争性和合作共生性等一些属性。


我们运用这个概念去研究政社合作,发现在政社合作过程中,其实存在两种不同的倾向。一种倾向是跟政府之间的长期稳定的合作,形成了比较高的能力专有性,这种能力专有性又反过来促进政社合作,使这种合作关系越来越紧密。最后是政府离不开社会组织、慈善组织,慈善组织也离不开政府。另外一种情形是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合作相对松散,能力专有性得不到培养,这样的话,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形成了一种相对貌合神离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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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用这样一个概念进行了初步的检验,首先是在艾滋病防治领域。我们比较了大陆和台湾不同类型的防艾社会组织。台湾选择23家,大陆选择48家组织,研究了在过去40年间防艾社会组织和政府合作的情形。发现在台湾总体上社会组织的能力专有性比较强,他们和政府之间形成了合作共生型的合作模式。在大陆地区防艾社会组织能力专有性相对比较低。


能力专有性是影响政社合作及其不同模式的关键因素,我们进一步研究发现在不同的能力专有性背后存在三大历史因素。一是体制与政策的支持;二是人才培养体系的支持;三是考核评估体系或机制的支持。


简单地说,体制与政策的支持主要来自政府,包括相应的政策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到这样一些领域里面,鼓励社会组织跟政府合作。人才培养体系主要指的是教育和培训,能够形成人才方面的持续支持,保证有优秀的人才进入这些社会组织。考核评估机制主要是第三方的或社会整体的包容度,要相对比较宽松,不采取急功近利的方式,才能使社会组织在比较宽松的环境中形成能力养成的过程。


记者:我国社会组织、慈善事业的每一点进步,都离不开相关政策环境的改善,是政策与制度的完善与创新推动了我国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对此,您有什么看法和建议呢?


王名:社会组织最大的挑战来自于自身能力专有性的不足,社会组织的能力专有性表现为社会组织在与政府合作中的特定领域中的深耕细作、其所拥有的专业化团队、长期的经验及社会资本的累计等若干方面。


社会组织所拥有的能力专有性是影响政府和社会组织合作形态的最重要的因素。而要真正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从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能力专有性入手,把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的能力专有性作为推动社会组织深化改革的重要政策目标。


能力专有性的培育和养成取决于之前提到的三大因素。这些因素都不具备的时候,社会组织就难以培养出较高的能力专有性。


从实践中看,现行的政府购买服务中有一些需要调整的地方,特别是在评估方面,一些指标需要进行调整,要建立和完善基于能力专有性的绩效考核评估指标体系,鼓励社会组织朝着专业化方向发展,鼓励社会组织建立专业化的团队,不断提高社会组织的能力专有性,并从能力专有性视角出发,努力改善社会组织的整体生态。


能力专有性的差异正在将我国的慈善组织分为两类,一类是在合作共生中不断获得资源和机会,其能力专有性日益增强而创新成长的慈善组织,在基金会领域、环境领域、艾滋病防治领域、社区建设领域都有一些慈善组织,但是这些组织是少数,绝大多数仍然徘徊在社会组织与慈善组织之间,在政社合作中艰难求生并处于任意支配的地位,难以形成能力专有性。形成这种局面,与体制政策支持不力、人才培养体系支持不足、考核评估机制支持不当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我们建议:要以培育慈善组织的能力专有性为中心,加快改革和完善现行的体制政策、人才培养体系及考核评估机制,大力推动慈善组织的能力建设。


作者简介:CIDEG学术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清华大学BGO研究所所长,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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