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改革开放40年间,中国已基本消除饥饿,到2017年底,共有7亿多乡村人口摆脱了贫穷,贫困发生率下降到大约3%。这主要归因于:第一,农民渐次赢得了在计划经 济体制确立过程中丧失的经济自由;第二,国家高层决策群体回应公众诉求,引领人民转 向市场经济,实现了高速经济増长;第三,政府不断强化基础设施和人力资本投资,并将 社会保障制度推广到全国城乡;第四,全社会动员,针对受限于不利区位和能力薄弱的群 体,持续采取综合性扶贫措施。当前,财政扶贫资金的边际减贫效果明显递减。因而有必要排除行政力量对贫困户经营决策的直接干预,拓宽合作社经济发展的制度空间。同时, 消除城乡居民的权利不平等,促进贫困家庭的劳动力转移和乡村人口的城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