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院长、教授,CIDEG学术委员白重恩出席政府与市场经济学国际学会(简称SAGE)成立大会暨首届政府与市场经济学国际年会并发表主题演讲,认为“特惠模式”对中国经济发展起到特殊作用。
“清华CIDEG”特将演讲原文转载如下,以飨读者。“
这次举行的是一场关于政府与市场经济学会的会议。之所以有这个主题,一个前提是我们都认为政府在经济发展中会起到一定作用,到底起到什么作用?
政府可以起正面作用,有时政府也会起负面作用,那我们怎么保证政府在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是正面的,而不是负面的?这其中就有很多解释。
改善制度性基础设施不能一蹴而就
我们认为基础设施有两类,一类是物质性基础设施,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基础设施投资,道路、机场、铁路等铁公基,另一类则是制度性基础设施。
他们在这篇文章中提到,如果中央对地方政府有一定激励,地方政府就会做一些事,比如,吸引一些资本这样可移动的资源。
怎么吸引这些资源呢?一个方法是改善当地基础设施。基础设施情况改善,对投资者更加有利,就会把资本吸引到地方来投资,接着吸引劳动力过来。
我觉得这个解释非常重要。因为有激励,地方政府已经做了很多改善基础设施的事。
特别是在过去40年,地方政府为改善制度性基础设施做了很大努力。但改善制度性基础设施,要比建设物质性基础设施难得多,不是一蹴而就就可以完成,甚至不是40年就可以完成。
我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一位外商投资者要在中国建一个项目,为做这个项目,需要成立一个项目公司。在项目做完后,他需要把公司注销以便拿回利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外商投资所得回报可以带到国外。但因为资本管制的存在,这位投资者仍需具备一些条件才能把钱拿出去。
其实条件非常简单:一是证明纳税,二是拿着纳税证明到银行兑换货币并提取。
以前中国既有国税局又有地税局。地税局提供了原件,国税局要求办理者必须留下地税局的原件,才能提供国税局证明原件。但银行必须要看到两个税局证明的原件,才能放钱。
这样一来,事情似乎办不成了。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因为我们的规章制度由不同部门来制定,企业每天遇到大量这样的问题,发现制度之间是打架的。这里面没有原则性问题,只是程序上有一点难度,找一个朋友说一下就解决了。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大量地发生。
由此看来,我们的市场经济制度体系,软的基础设施还是不完善的。想要把它一天之内做成一个完善的软制度体系,是不可能的。
“特惠模式”对中国经济发展起到特殊作用
这个过程中我们该怎么办?很多地方政府愿意解决这些困难。几个制度打架,政府出来做一个安排,然后把这个问题解决。
为什么地方政府愿意解决这些困难?为什么官员愿意承担这样的风险?可能是来自激励。
这个激励来自于哪呢?我觉得可以来自多方面,一个方面对当地GDP的考核,当他帮企业解决这些问题,当地经济好了,他的经济考核就会好看一点。也有一种情况,真是出于一种情怀:要把当地某一个产业做起来。
但无论上面哪种情况,都会有好恶。有好恶就不是普惠的,而是针对某些企业提供的帮助。我们把这种情况叫做“特惠模式”。
虽然建立普惠的营商环境最为理想,但在漫长的过渡期中,“特惠模式”对中国经济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我们和其他国家谈判,其他国家要求我们所有事按照规矩来做,不要有特例,不要有特惠。
在制度不尽完善,各部门间规章甚至互相冲突的情况下,政府在处理政商关系时经常面临两难选择:按部就班,或不利经济发展;给与特惠,则有违公平原则。
如果在这个时候,把地方一个案例一个案例解决的能力与主动性拿掉,加以限制,要求所有案例都按规矩来做,我们经济还能发展吗?
在经济学里面,我们有一种说法:有时找不到最佳方案,不妨退而求其次。当我们过于追求完美,反而丧失了退而求其次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