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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闵行区关于加快推进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发展、 打造“环高校科创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布时间: 2023-06-20

关于印发《闵行区关于加快推进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发展、 打造“环高校科创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委办〔2020〕47号),进一步发挥大学科技园在上海南部科创中心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科技创新策源和高端产业引领两大核心功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升闵行产业发展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现就加快推进我区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发展、打造“环高校科创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在上海考察时提出的“四大功能”的要求,切实落实李强书记“大学科技园是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重要策源地和承载地”的指示,深化与区域内高校的合作,大力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发挥大学科技园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科技人才培养、集聚辐射带动等核心功能,塑造“环高校科创带”品牌,形成“教育、科技和产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典范,有力推动产城融合、产教融合,将大学科技园建成上海闵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的特色品牌,建成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新引擎。

(二)基本原则

一是明确目标定位。大学科技园是上海南部科创中心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将大学科技园打造成上海南部科创中心科技创新重要功能区、科技成果重要策源区、科技产业重要培育区、科创人才重要集聚区,成为闵行区创新发展的新引擎。主动承接“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任务,推动大学科技园成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承载。二是聚焦核心功能。大学科技园切实增强创业孵化、成果转化、人才培养、辐射带动功能,承接高校综合智力资源溢出,全面提升建设能级。大学科技园引进、培育、发展一批特色鲜明、创新活力强的优秀企业,并带动周边地区、闵行区产业能级提升。三是坚持三区联动。强化开放协作,深化三区联动,加强园区、高校与社区的资源对接。大学科技园和所在街镇紧密合作,推动政产学研经等要素加快向园区集聚,共同打造创新创业共同体。

二、主要目标

发挥大学科技园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区校联动、加大对大学科技园的建设力度,建成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首站”、区域产业集群发展的“引擎”、创新驱动发展城区的“示范”,推进形成“环高校科创带”的新发展模式。

一是发挥高校的科创优势,提升科技创新策源功能,以大学科技园为平台,依托大学的科研、人才和创新资源,实施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科技项目,攻克一批“卡脖子”关键技术,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动更多高校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使大学科技园成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首站”;

二是发挥高校优势学科对区域主导产业的支撑作用,提升高端产业引领功能,聚焦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区域主导产业和量子通信、区块链、脑科学等未来产业,提供高水平科技供给,形成以龙头企业为引领、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集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使大学科技园成为区域产业集群发展的“引擎”;

三是聚焦高校的创新溢出,加强大学科技园与周边经济社会的联系,引导高校专家更多服务闵行企业,形成产学研合作协同创新的良好创新生态,孵化培育、引领带动高新技术企业落地闵行,使大学科技园成为创新驱动发展城区的“示范”。

到2025年,显著提升大学科技园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水平,打造2-3家在长三角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品牌效应的大学科技园示范园,通过大学科技园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在周边集聚千家以上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企业,建成“大零号湾”创新创业集聚区的特色品牌,辐射带动周边科创园区形成产值规模达到千亿元级的“环高校科创带”。

三、规划布局

坚持因地制宜,结合高校实际情况布局建设大学科技园,形成一个核心区、若干个拓展区的“1+X”的空间发展布局,进一步做大大学科技园的体量和规模,形成“环高校科创带”。

一是做优做精一个核心区,强化示范引领。以“大零号湾”创新创业集聚区为核心,以上海交大、华东师大两所高校的大学科技园为引领,做强大学科技园服务高校师生创业孵化、科技成果转化的功能,建设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首先承载地、区域创新创业集聚区的核心孵化器,高校创新资源有效服务并辐射周边的紫竹高新区、闵行开发区、常青工业园区等区块,打造升级的“三区联动”模式。依托大学科技园,积极瞄准全球科技前沿,主动对接国家战略需求,依托上海交大、华东师大等高校资源,聚焦“人工智能、医疗机器人”等主导产业、瞄准“量子科技、脑科学、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重点围绕“精密装备、关键材料、核心算法”高精尖基础产业,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培育头部领军企业,打造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以源头突破引领产业变革。

二是做大做强若干个拓展区,强化融合发展。聚焦大学的知识溢出和成果转化,积极探索制度创新和模式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区块主动承接和积极参与大学科技园的建设,引导、支持国内外高校在闵行建设各具特色的大学科技园。各相关街镇结合区域存量工业用地转型,发挥大学科技园培育新兴产业的作用,带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集聚,形成更多以科技创新为主题的科创园区。梅陇镇、莘庄镇以华东理工、上海理工国家大学科技园为依托,承接高校的创新成果落地转化。上海交大科技园金领谷基地承接交大科技园的溢出项目,打造“精密光学”研发和产业化基地。支持西北工业大学上海闵行协同创新中心、大连理工大学(上海)区块链研究院等引进高校科研团队,孵化科技成果,形成“专而精”的大学科技园发展新模式。规划布局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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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任务

(一)发挥高校的主体支撑作用

1.推动高校创新资源开放共享。高校开放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中心、分析测试中心、图书馆、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等机构的资源,提供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服务。支持大学科技园承接高校的重点实验室和研发平台入驻,为创新创业企业提供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和专业技术服务。高校积极引导专家、教授与闵行区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积极参与闵行区创新挑战赛,针对闵行企业的创新需求提供解决方案;积极引导区内龙头企业与高校专家团队、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建创新联合体或联合实验室,开展联合攻关,促进协同创新。

2.提升高校技术转移服务功能。高校建立职务科技成果披露、科技成果转化备案登记等制度,明确成果转化管理专门机构,简化成果转化审批流程,打通成果转化的渠道,建立成果转化服务专业人员队伍,推动一批高校的重大科技成果在大学科技园内落地转化。依托大学的科研、人才和创新资源,实施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科技项目,攻克一批“卡脖子”关键技术,推动更多高校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助力闵行产业能级提升。发挥上海交大与闵行区共建的上海人工智能研究院、医疗机器人研究院等成果转化功能型平台的作用,为创新创业企业提供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专业服务。上海交通大学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改革试点,加强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创新技术转移人才评价体系和机制,创新技术转移人才培养的学历教育体系,对技术转移机构创新监管、考核机制和激励政策。

3.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支持科研人员以多种形式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鼓励高校师生依法合规开展创新创业。上海交通大学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试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华东师范大学整合上海国际首席技术官学院(简称CTO学院)资源,与科技园联合开展“光华计划”,构建“全链条全要素全周期”服务体系,为入选企业提供涵盖人才、资本、发展策略、市场拓展等方面的优质服务。

(二)提升大学科技园核心功能

4.构建创业孵化生态。支持大学科技园与社会化服务机构开展合作,为创业企业和团队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技术咨询、科技成果转化以及管理咨询、资产评估、法律、财务和投融资等专业服务。发挥大学生科技创业公益基金、政府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基金作用,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能力,为企业前期资金扩充和战略发展提供方向。

5.承接成果转移转化。支持大学科技园与学校成果转化专业管理部门、院系共同构建起项目发掘、评估筛选、审批管理、落地孵化的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鼓励大学科技园建立专业技术平台,与学院教授团队常态化开展高端专业论坛、行业交流与业务合作、技术培训和产学研对接活动,激活学科优势资源。联合校内科研院所和机构,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研发对接平台。到2025年,1000项高校科技成果在大学科技园落地转化。

6.培育创新创业人才。支持大学科技园通过设立创新创业课程、校企共建创业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实习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平台等途径,为大学生搭建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培养富有企业家精神的创新创业人才后备力量。引进创业成功人士或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士及专业投资人作为导师,分享运营管理、产品设计、市场营销、发展策略等方面经验,帮助创新创业企业健康发展。

(三)增强区域创新服务能力

7.打造高品质的配套环境。各大学科技园所在街镇注重提升大学科技园周边社区空间的品质和能级,有计划有步骤地为大学科技园提供所需的生活、居住、交通、教育、医疗、商务等配套社会服务,形成良好的区域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促进区域创新密度和浓度提升。依照现有政策,为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提供人才公寓等资源支持,推动大学科技园集聚适应创新创业人才需要的要素资源。

8.提供高效率的科创服务。着力优化土地供给,优先安排大学科技园新建和改建项目的用地指标。对于将存量土地改建为大学科技园的,区规划部门在提高容积率、补地价、审批流程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通过盘活老厂房等存量资源,为大学科技园的升级发展提供合适的空间。加快建设大零号湾科创大厦,提供综合窗口受理、人才服务、科技服务、成果交易等公共服务内容为一体的科创综合服务。

9.打造高水平的产业集群。积极引导大学科技园创新创业孵化与本区域特色产业联动对接,支持企业与高校共建创新中心,引导更多的创新实力强、领域关联度高的各类创新主体在大学科技园周边集聚,形成头部企业引领、平台企业支撑、创新企业集聚的态势,打造一批具备全国领跑潜力、国内领先实力的“硬科技”产业集群。交大科技园建设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到创新创业的产学研一体化平台,提供专业服务、培养行业人才、孵化创新企业,形成具有核心技术自主能力、产业生态主导能力的“人工智能、医疗机器人、智能光学”产业集群。华师大科技园重点推进基因编辑与细胞治疗、精密光谱与量子设备、超限制造等领域的重大项目转化落地,增强源头技术供给,吸引“细胞治疗、量子科技”等未来产业领域的企业集聚发展。华东理工大学科技园重点聚焦“生物医药、新材料、精细化工”等产业,辐射带动相关企业在周边集聚。上理工科技园引入行业龙头企业联合建设大学科技园,打造高端制造专业化孵化器,辐射周边形成军地融合的智能机器人产业集群。上海电机学院科技园重点聚焦工业设计和文创产业,努力打造上海南部工业设计中心。

五、支撑保障

(一)加强规划引领

各相关高校编制实施大学科技园发展规划,闵行区将大学科技园建设发展纳入“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大学科技园所在街镇将大学科技园发展纳入本区域的“十四五”发展规划。闵行区与相关高校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大学科技园建设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政策支持

对大学科技园建设给予专项政策支持,建立大学科技园年度绩效评价机制,根据大学科技园功能发挥情况给予相应的绩效补贴,每家每年最高200万元。给予大学科技园新增载体空间前三年房租补贴或改建费用补贴,每家每年最高200万元;鼓励开展成果转化和产业创新品牌活动,给予活动经费50%的补贴,每年每家最高100万元。对大学科技园入驻的企业、平台和项目,符合闵行区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政策及张江专项资金政策的,优先予以支持。

本实施方案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1.闵行区推进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发展指标

2.闵行区大学科技园政策操作细则

 

 


 

附件一:

闵行区推进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发展指标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2021年新增数

2025年累计新增数

1

创业孵化

孵化、引入、溢出科技企业数(家)

100

1000

2

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数(家)

35

300

3

入驻企业获投融资总额(万元)

10000

100000

4

成果转化

成果转化项目数(项)

50

     1000

5

产学研项目合作数(项)

35

200

6

入驻企业拥有专利数(件)

50

500

7

人才培养

科技人员数(人)

50

300

8

辐射带动

产业创新中心数(个)

3

6

9

提供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和专业技术服务数(台/次)

50

200

10

企业技术创新需求解决数(项)

30

150

部分指标解释:

1.提供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和专业技术服务数:指在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上共享的仪器设施设备台数,利用学校的仪器设备向社会提供的专业技术服务次数。

2.企业技术创新需求解决数:指通过参加创新挑战赛,帮助企业解决技术创新需求的数量。


附件二:

闵行区大学科技园政策操作细则

 

一、申请条件

纳入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库、闵行区大学科技园培育体系的大学科技园:

(一)以具有科研优势特色的大学为依托,有明确的发展方向;与所在地区联动发展,相关大学科技园建设发展纳入所在地区科技、教育、产业发展规划。

(二)在本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实际运营时间满 6个月,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职业化服务团队,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或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的服务人员数量占总人员数量的60%以上。

(三)具有总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的可自主支配场地;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应占科技园可自主支配面积的60%以上。

(四)园内在孵企业、入驻团队达 25 家(个)以上,其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团队占比不低于5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团队占比不低于30%;大学科技园50%以上的企业、团队在技术、成果和人才等方面与依托高校有实质性联系。

(五)能够整合高校和社会化服务资源,依托高校向大学科技园入驻企业提供研发中试、检验检测、信息数据、专业咨询和培训等资源和服务,具有技术转移、知识产权和科技中介等功能或与相关机构建有实质性合作关系。

(六)具有专业化的创业导师队伍,在技术研发、商业模式构建、经营管理、资本运作和市场营销等方面提供辅导和培训。

(七)建有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能够提供场地、资金和服务等支持。

二、支持政策

(一)绩效服务补贴

1.扶持标准

    对大学科技园开展年度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等次,按年度给予绩效服务补贴,分别给予优秀200万元、优良100万元、合格50万元。

2.申报材料

(1)《闵行区科技政策申请表》;

(2)根据区科委发布的年度绩效考核通知,提供年度绩效考核报告及证明材料。区科委组织专家开展评审,根据考核评估结果,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优良、合格和不合格。

3.受理及审核

(1)受理时间:每年3月1日至3月15日集中受理;

(2)审核次数:每年1次;

(3)审核时限:受理截止日起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二)房租和改建费用补贴

1.扶持标准

大学科技园在闵行拓展新的建设空间、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含)以上的,对于新拓展空间前三年发生的房租或改建费用按照50%给予补贴,每家每年最高200万元。

2.申报材料

(1)《闵行区科技政策申请表》;

(2)房屋租赁合同/改建的工程建设费用审价报告;

(3)实际发生房屋租赁费用凭证/改建工程建设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凭证。

3.受理及审核

(1)受理时间:全年受理;

(2)审核次数:每年5次(分别为3月、5月、7月、9月、10月);

(3)审核时限:受理截止日起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品牌活动补贴

1.扶持标准

对于开展大学科技园联盟和成果转移转化专项活动,给予活动经费50%的补贴,每年每家最高100万元。

2.申报材料

(1)《闵行区科技政策申请表》;

(2)活动申请表;

(3)活动发生费用的凭证;

(4)活动项目经费支出的证明材料。

3.受理及审核

(1)受理时间:全年受理;

(2)审核次数:每年5次(分别为3月、5月、7月、9月、10月);

(3)审核时限:受理截止日起不超过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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