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
CIDEG实行以理事会为核心的单一制。理事会为CIDEG决策机构,其职责是对中心整体规划、重大活动、财务预算和管理进行战略决策、指导和监督。理事会规模维持在10人至20人之间。公共管理学院院长为理事会理事。理事会成员还应包括清华大学和丰田汽车公司的代表。理事会选举产生一名主席,如果需要,可选举产生一名副主席。理事会主席至少每年召集一次理事会议。经现任理事会理事同意,理事会主席可以提名并委任新理事。
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为CIDEG的学术指导机构。经理事会同意,理事会主席可从理事会理事中任命学术委员会主席或联席主席。征求执行主任意见后,学术委员会主席或联席主席可基于学术声誉选任10-15名学术委员会委员。学术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理事会理事可同时担任学术委员会委员。学术委员会与中心主任一起负责制定中心研究方针、学术计划和项目政策、并检查评估所有完成的及未完成项目的效果。根据需要,理事会主席可以召开理事会与学术委员会联席会议。理事会主席也可以听取学术委员会关于中心执行主任候选人的意见。学术委员会委员可参与中心研究计划和项目,但参与委员数量不应超过学术委员会的一半。
执行主任
执行主任是CIDEG日常运行的总负责人。经理事会同意,由理事会主席任命中心执行主任。中心执行主任为理事会理事,负责中心管理,并向理事会提交年度报告,汇报计划执行情况及中心收支情况。理事会每年审议中心执行主任提交的年度报告,审查财务报表,并向中心执行主任提出原则建议。
职能部门:
项目运行部
协助中心主任制定中心研究工作计划,落实研究项目的执行,解决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行政办公室
负责中心的行政、人事、财务的日常管理,以及公共设施维护、内外联络、信息档案管理、建设与维护中心网站等。并协助完成中心执行主任指定的各项工作。
宣传与出版办公室
负责中心研究成果的出版、推广、宣传等。
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
与有关国际机构和组织建立合作关系,组织国际会议以及其他与国际交流与合作有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