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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澜:合理的财税体系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核心发布时间: 2015-09-25

“房地产税”对调节地方经济,稳定增长具有重大意义

  三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现在我国经济已经进入新常态,社会利益逐渐开始多元化,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将传统管控模式进行改革,建立符合现代化社会的现代公共治理模式。系列论坛从务实的角度,认真探讨当前全面改革启动以后,国家治理面临的一些重大而紧迫的问题,我们希望能够在思想层面描绘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价值形态。

  今年是全面深化的关键之年,也是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之年。其中,政府系列改革当中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将带来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深刻变革。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目标是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和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目前财税体制改革锁定在六大税种,其中之一就是房地产税。房地产税是目前争议最大的税种之一,该税种对调节地方经济,稳定增长具有重大意义。



合理的财税体系是一个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最核心基础之一

  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都不是免费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钱来源于税收。一个合理的财税体系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核心基础之一。无论是直接税还是间接税,都涉及税从哪里来,税怎么花的问题。中国目前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转移支付的程度已经到了几乎所有大中城市都需要转移支付的程度。换句话,也就是地方政府的运行已经不能依靠自己的财政收入来解决问题。所以,目前这种通过中央转移支付给地方的模式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某种程度上,房地产税合理的建立或许给地方政府建立合理的税收制度提供一个改革基础。在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财权关系扭曲的情况下,房地产改革税是否有可能给这个问题提供一个解决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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