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拟将实行居住证积分落户政策,这为数百万外来常住人口的基本公共福利开了一个口子,在向服务型政府迈进了一步。虽然,这个“口子”开得过小,主要面向高端人才,与现有的人才引进计划和应届生落户政策相比,只是起到微弱的补充作用,但其意义确实巨大的,表明外来常住人口可以通过自己的合理安排,合法取得落户资格。从这个意义上讲,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重要标志。
但一项政策是否有效,取决于能否提供稳定的政策预期。遗憾的是,目前征求意见稿并未给出落户分数线,且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每年公布落户数量和分数线,这就完全失去了政策效果的可预期性。政府此举虽然从控制首都人口规模的角度讲有一定的合理性,但自由裁量权过大、决策程序不透明、政策效果不明朗,将会严重损害政策的公信力。进一步讲,这恐怕也是政府懒政、粗暴执政的表现。政府应当在科学测算、试点试行的基础上公布明确的分数线,确保每年分数线在极小的范围内波动。这样才能够给相关群体的择业、购房等人生规划提供稳定预期。
与“落户”相比,重要的是提供合理的公共服务水平。与户口本、居住证联系在一起的是城市提供的公共服务。在推行居住证积分落户制度的同时,更需要积极探索居住证持有人所应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如就学、就业、就医、市政服务等。积分达到一定水平,就能够享受与市民基本同等的待遇。
居住证积分落户制度是与城市公共服务相联系的专项政策,应避免与计划生育、个人信用记录、法律纠纷等普遍义务进行捆绑、连坐。一项公共政策致力于解决核心目标,才能提供政策的可行性和可信度。遵纪守法、恪守信用等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而非本地化的居民对居住城市的特定义务。任何公民,不管是持暂住证的、居住证的还是户口本的,在违背相关法律和义务的情况下都将付出同等的代价。没有理由让特定群体受到额外的惩罚性对待。
一些特定的引导性指标,如居住地、从事行业等指标,可以加分,但不宜减分。道理也是同上。北京市现行征求意见稿不但减分,而且减分分值明显偏重,歧视色彩浓厚,恐怕有欠考虑。